日期:1天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服务水平,保障相关单位及房屋业主合法权益,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等各项业务顺利开展,请有关单位及业主委员会及时与我中心各区管理部或业主大会开户银行联系,配合更新单位登记信息及联系方式、核实更正维修资金房屋地址及办理资金分配等工作。具体单位、业主委员会明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8日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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