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自2024年起,海南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将从通知发布次月起执行调整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可以在上年度海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行申报缴纳,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统一为上年度海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具体缴费金额,养老保险在最低966元和最高4830元之间自由选择,医疗保险的月缴费金额统一为483元 。
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将调整至最低水平,即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按6%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按5%执行 。
灵活就业人员在原单位离职后,可以通过海南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柜台等渠道办理停保,并完成当月的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手续。之后,参保人可以自助登录平台进行续保和缴费核定,选择统筹区并核定缴费申报。自助缴费可通过微信“社保云缴费”小程序完成 。
Q1: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确定自己的社保缴费基数?
A1: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可以在上年度海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行申报缴纳 。
Q2: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忘记缴纳社保,能否补缴?
A2: 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忘记缴纳社保,可以通过海南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相关渠道进行补缴,但具体政策可能随时间变化,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社保服务中心 。
Q3: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退休时的养老金计算方式与单位参保人员有何不同?
A3: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相同,且没有其他规定的补助,退休时的养老金是一样多的 。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当前搜索结果提供,具体操作和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关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方发布,以获取最新信息。